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7/12/22
 主  旨  106-2學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將於107年1月5日開放網路申請
 內  容 
一、各位同學請注意:
配合學期系統作業,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各類就學優待減免】將於107年1月5日(五)開放學生服務系統填單申請,請同學們把握時間儘早作業。配合春節,系統將於107年2月9日(五)下午17時30分關閉。

二、申辦減免者不可再同時領取:「教育補助費、教育部弱勢助學金、政府各單位如:農委會之各地農、漁、水利會、勞委會及各縣市政府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退輔會之各縣市榮民服務處等之助學金獲補助」,二者僅能擇一申請(請選擇金額較高者辦理,教育部每學期均以電腦連線查核同學有無重複請領),凡合乎下列任一資格者,均可申請減免(9種身分中,僅能擇一辦理)。只上網登錄而未至生輔組繳交申請表及證件者,因無法審核,故初審核定為不通過。同一年級、同一學期只能辦理一次(含就讀本校及他校,均列入計算)。

三、申請自107年1月5日手續備齊者,時間到您就可以直接網路電腦上限申請,【線上申請系統登錄網址】:https://myinfo.tcu.edu.tw/(學務處\各類就學優待減免)

四、如果要去國內外實習,怕忘記申請,記得12~1月底前就可以先繳紙本證明書面資料,正本要是三個月內的有效期限。

五、【申請對象】:
(一)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
  已於106-1學年辦理學雜費減免並核准者,不需重新再提出紙本申請,將逕予核發至畢業為止
  (不含延長修業年限)。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因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期限為106年12月31日止,故重新
  再提出107年的紙本給欣儀姐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生:每學年(上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
  (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
(五)現役軍人子女:每學期皆需重新紙本證明驗證申請。
(六)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每學期皆需紙本證明驗證申請。

六、【申請流程】:線上登錄申請→列印申請表→檢附表內規定相關證明文件裝訂後→送生輔組林
  欣儀辦理。
  (未於期限內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未申請)

七、業務承辦人學務處生輔組林欣儀e-mail:justingi@mail.tcu.edu.tw 
  電話:03-8565301轉1202。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附  件  :  各類減免問答Q&A ▼  |  減免學雜費金額標準表 ▼ 
 相關連結  : https://myinfo.tcu.edu.tw/
 公告起始 :2017/12/22  公告迄止 :2018/1/22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