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公告日期  2017/12/7
 主  旨  公告106學年度全校盤點作業相關事宜,請各單位配合依規定辦理。
 內  容 
依據:《財物管理辦法》第廿四條及《財物盤點作業細則》規定辦理。
說明:
一、實施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
二、盤點範圍:財物清冊結算至106年11月30日止。
三、為落實財物保管責任制度,隨時掌握財物動態,請各單位於收到「財物盤點清冊」後,於12月22日前先行完成自盤,並於清冊上註明盤點情形,並以保管單位統一收齊,擲回保管組。
四、財產保管人若請他人代理盤點財產時,盤點完後請財產保管人務必於財產盤點清冊上簽章確認以示負責,財產盤點清冊若無保管人簽章,將視如未完成初盤。
六、106年12月25日至106年12月29日保管組會同會計室至各單位實施抽盤,請保管單位協助作業;保管人在全部盤點時程結束前,無法配合到場抽盤者,由單位主管指定專人配合盤點。
七、各單位盤點時務請依照帳、物相符之原則,如有不符時請依財物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提報辦理。
※「財物盤點清冊」依保管單位、保管人及放置地點排序後列印,保管組將於 106.12.08.前清冊將置於各單位信箱,請特別注意,屆時若未收到或需電子檔者請洽保管組方仁輝,分機1321。

 附  件  :  盤點清冊說明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7/12/7  公告迄止 :2018/1/15
 活動起始 :2017/12/8  活動迄止 :2017/12/29
 主辦單位 :總務處保管組  協辦單位 :會計室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