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7/12/4
 主  旨  落實校園人文請於校內及餐廳用餐穿著校服
 內  容 
(一)為落實校園人文,請大家從生活禮儀作起,校園內見面時主動打招呼或是微笑點頭。

(二)上課期間,請全體學生依據本校『學生生活輔導實施辦法』穿著校服,營造優質人文
  校風。

(三)冬季期間穿著校服規定:
 1.男同學請穿著冬季制服(白色長袖襯衫、深綠色西褲)、皮帶、打領帶;穿著冬季休閒服
  (休閒服長袖、深藍色運動褲、深藍色外套) ,請穿合宜鞋子,進入教學行政區勿穿拖
  鞋。
 2.女同學生請穿著冬季裙裝制服(白色長袖襯衫、淺綠色長裙) ,勿穿拖鞋或涼鞋,請穿
  合宜鞋子;穿著冬季休閒服(休閒服長袖、深藍色運動褲、深藍色外套) ,請穿合宜鞋
  子,進入教學行政區勿穿拖鞋。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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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12/4  公告迄止 :2017/12/8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