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7/11/13
 主  旨  ★【課務組】106-1學期第二階段『課後輔導』課程受理申請,請於106/11/24(五)下午17:30前送達課務組。
 內  容 
為協助學生改善學科能力,強化日後專業科目之學習,開課教師可遴選品學兼優之大學部高年級學生或研究生(含博士班)擔任課後輔導教學助理,利用課餘時間實施補救教學。

感恩老師們的用心,一同為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努力。

一、106-1學期第二階段『課後輔導』課程即日起受理申請,有意願開課之教師請填妥附件申請
  表,書面申請表請於106年11月24日(五)下午17:30前送達課務組。
  ※承辦人:林育萱(分機1106 / joyetw@mail.tcu.edu.tw)

二、提醒您:【課後輔導】教學助理須於在校期間參與過TA培訓課程並取得基礎培訓認證時
  數,始得實施課程教學。
  
三、注意事項:
  1. 配合「慈濟大學學業預警及課後補強輔導辦法」之修訂,請務必使用附件新版申請表。
   申請表中應載明該輔導需求週數及時數相關說明,以作為課後輔導課程實施總時數及
   課後輔導教學助理配置等之審查重要依據。

  2. 課輔教學助理之工作時數上限,經教務處審查後分為以下四類核給:
    A類:工作時數每週以 5 小時為原則,每月最高上限 20 小時。
    B類:工作時數每週以 4 小時為原則,每月最高上限 16 小時。
    C類:工作時數每週以 3 小時為原則,每月最高上限 12 小時。
    D類:工作時數每週以 2 小時為原則,每月最高上限 8 小時。
    ※課程實施時間分配得由開課教師與課輔教學助理協商訂之。

  3. 每位課輔教學助理至多擔任兩門課程工作,或每人每月工作總時數合併計算後總計不得
   超過博士生44小時為限;碩士生以不超過30小時為限;大學部學生以不超過20小時為限。

◎「慈濟大學學業預警及課後補強輔導辦法」,請查閱本校法規資料庫 http://law.tcu.edu.tw/

教務處課務組 謹啟

 附  件  :  【課後輔導】課程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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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11/13  公告迄止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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