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7/11/9
 主  旨  校本部、人社院之普通教室冷氣停止使用公告
 內  容 
1. 依本校【普通教室電源管理要點】第三條規定,教室空調開放使用時間為每年四月至十月,
  若遇氣侯異常,經學校核可後彈性調整。依規定十一月起應原則停止空調開放。

2. 十一月份若室內溫度超過26℃,則彈性調整空調開放,敬請使用空調完畢後,務必隨手關閉
  設備電源開關。

3. 十二月一日起全面停止空調使用,不再彈性開放。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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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11/9  公告迄止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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