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7/11/9
主 旨
校本部、人社院之普通教室冷氣停止使用公告
內 容
1. 依本校【普通教室電源管理要點】第三條規定,教室空調開放使用時間為每年四月至十月,
若遇氣侯異常,經學校核可後彈性調整。依規定十一月起應原則停止空調開放。
2. 十一月份若室內溫度超過26℃,則彈性調整空調開放,敬請使用空調完畢後,務必隨手關閉
設備電源開關。
3. 十二月一日起全面停止空調使用,不再彈性開放。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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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7/11/9
公告迄止
:2017/12/15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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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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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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