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庶務組
公告日期
2017/10/2
主 旨
志業中心各分會住宿申請範圍調整公告
內 容
一、依志業中心總務處通知,為符合各分會使用規範,自本學期起,僅限台北分會招待所及花蓮同心圓招待所提供出差住宿,並依其管理須知進行收費。
二、除桃園分會仍可接受海外交流活動住宿申請外,其它各分會不再接受住宿申請。
三、申請招待所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庶務組網頁「志業中心招待所填單須知」。
若有其他疑問,請撥庶務組分機1303洽詢。
總務處庶務組 敬上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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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7/10/2
公告迄止
:2017/11/1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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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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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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