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庶務組  公告日期  2017/10/2
 主  旨  志業中心各分會住宿申請範圍調整公告
 內  容 
一、依志業中心總務處通知,為符合各分會使用規範,自本學期起,僅限台北分會招待所及花蓮同心圓招待所提供出差住宿,並依其管理須知進行收費。
二、除桃園分會仍可接受海外交流活動住宿申請外,其它各分會不再接受住宿申請。
三、申請招待所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庶務組網頁「志業中心招待所填單須知」。

若有其他疑問,請撥庶務組分機1303洽詢。

總務處庶務組 敬上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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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10/2  公告迄止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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