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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28日臺教學(六)字第1060136560號函轉內政部106年9月20日內
授役徵字第1060830535B號函辦理。
二、依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
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 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
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國防部考量國軍各新訓旅暑假期間除接訓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外,另有教召、各志願役班
隊訓練且適逢應屆畢業役男入營高峰等多重任務,爰匡定107年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錄
取員額為4,250員。
四、另檢附內政部「106年就讀專科以上83-89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
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線上申請公
開抽籤懶人包各1份(如附件示),凡有意願欲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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