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7/9/26
 主  旨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內  容 
一、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各類組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寄
  送。

三、另,請於106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於本比賽網站之「報名專區」
  先行上傳,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保證書(各2份,均須蓋印)則於106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之
  收件期間請送達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經學校
  彙送列冊之作品,歉難受理。

四、又,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  反比賽規則。

五、欲參加旨揭比賽者,請逕自本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nsac/)中下載相關表
  件。

 附  件  :  實施要點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7/9/26  公告迄止 :2017/10/2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