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
依據106/9/20 106學年度第1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會議」會議決議辦理:
一、敬請各學院及/共教處協助辦理105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推薦事宜。並於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前檢具(1)遴選會議紀錄、(2)推薦教師名冊、(3)教學資料評分表、(4)被推薦教師之教學歷程檔案,向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推薦(承辦單位:教師專業組)。
二、各學院及共教處推薦名額,分別為:醫學院12名、生科院2名、人社院3名、教傳院2名、共教處2名。
三、「慈濟大學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辦法」第八條候選人資格,經105/5/11第84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如下:
第八條 候選人須符合以下各款資格:
一、本校專任教師(含臨床教師)及專案教師。
二、在本校任教二年(含)以上,且最近一年授課時數(含抵減)達本校基本授課時數標準之90%。
三、通過本校最近一次教學評鑑與教師評鑑者,惟尚未接受或免接受教師評鑑者不在此限。
四、105學年度校級教學優良教師評選作業新增「公開演講」項目,敬請各學院及共教處候選人準備每人5分鐘演說內容於第二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
會議(106/11/21)中進行分享。
五、敬附校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辦法及相關表件如附,敬供參考。關於105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遴選有任何指教,敬請隨時與教師專業組秀玲(分機1112)或婉婷(分機1126)聯繫。無限感恩與祝福。
教資中心 敬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