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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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學生宿舍區(校本、人社宿舍)腳踏車棚自106/6/30日起,已將遭棄置或無主腳踏車放
置於無主腳踏車特定區,將訂於106/10/31日認領截止。
二、若腳踏車為個人所有者請至校本、人社男生宿舍管理室洽輔導員辦理認領,將於
106/10/31日前完成認領作業,若作業截止日後仍無人認領將視為無主腳踏車,後續依相關
規定將無主認領腳踏車將交由總務處協助清運處理。
三、請同學即日起勿將個人腳踏車停放於無主腳踏車特定區,任意停放將視為無主腳踏車進行
清運處理,維護同學停放腳踏車權益與便利。
四、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學務處生輔組詢問,電話:03-8565301轉1228、1230。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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