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公告日期  2017/9/6
 主  旨  106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申請作業
 內  容 
※符合「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第五條補助辦法辦理學雜費減免者:
1.請自即日起至106.9.22止,填寫申請表(如附件),並經系所辦公室核章後逕送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
2.申請案件將於簽核通過後予以補助。

※符合「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第七條(對象為慈大及慈科大應屆畢業生):
1.獎勵全額學雜費之對象,註冊組將查核註冊情況後,統一辦理。
2.畢業成績為全班前50%,欲申請106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者,請填寫1061應屆畢業生獎學金申請表,並檢附成績單後於106.9.22止,逕送教務處,逾時不候。
3.申請案件將於簽核通過後予以補助。

※獎勵全額學雜費與其他學雜費補助,僅擇一領取。
※獎學金與助學金,僅擇一領取。
※如有下列情事者,不得申請獎助學金:
(1)在校內、外有專職身分者。
(2)因退學或其它理由離校者。
(3)已辦理休學尚未復學者。
(4)在校內領有其他獎助學金每月補助高於本辦法者。

以上若問題請洽詢分機1104,陳以捷小姐。

教務處註冊組
106.09.06謹啟

 附  件  :  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  |  1061研究生獎勵金申請表 ▼  |  1061應屆畢業生獎學金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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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9/6  公告迄止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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