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綜合業務組
公告日期
2017/9/4
主 旨
【重申】執行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應依補助合約書第9點規定辦理。
內 容
旨揭規定略以,執行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專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
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本校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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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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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7/9/4
公告迄止
:2017/9/30
主辦單位
:科技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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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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