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綜合業務組  公告日期  2017/9/4
 主  旨  【重申】執行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應依補助合約書第9點規定辦理。
 內  容 
旨揭規定略以,執行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辦理科研採購時,如屬計畫之合作企業專屬專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標

的者,或有逕向計畫之合作企業採購之必要且能提供具體證明者,始得由計畫主持人敘明理由循本校行政程序專案核准,辦理採購。

 附  件  :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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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9/4  公告迄止 :2017/9/30
 主辦單位 :科技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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