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研究發展處綜合業務組  公告日期  2017/9/1
 主  旨  【要點修正】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內  容 
內  容:
一、本次修正要點條文第四點、第六點、第九點、第十五點至第十七點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1)第四點:計畫申請公告受理頻率,統一修正為每年2次。受理時間暫訂: 每年5月及11月兩梯次受理。
(2)第六點:修正計畫主持人與合作企業負責人間之迴避規定。
(3)第九點:應用型計畫,申請科技部補助經費上調為200萬元。
(4)第十五點至第十七點:原定合作企業配合款為計畫申請總經費,修正為計畫總經費。
(5)第十七點:應用型計畫,合作企業配合款新增不得低於20萬之下限規定。

二、受理時間暫訂: 每年5月及11月兩梯次受理

三、檢附修正後作業要點。

 附  件  :  公文 ▼  |  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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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9/1  公告迄止 :2017/9/30
 主辦單位 :科技部  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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