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
一、欲申請106學年度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五級弱勢助學)項目之同學請於
106年09月30日(六)前完成以下程序:
1.至校務行政系統總覽->學務處->弱勢助學申請 填寫線上申請表
2.送繳包含詳細紀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並於文件正面寫上系級學號姓
名交至學務處課器組。
*線上申請及紙本文件缺一不可
*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包含以下成員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本人與法定代理人
B.已成年:本人與父母
(2)學生已婚者:本人及配偶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本人
二、弱勢助學金將減免於第二學期學雜費金額,第一學期仍須繳納全額,請要辦理就學貸款的
同學要特別注意。
三、有關獎、助學金各項相關辦法及資訊可至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
查詢。
四、如有自然人憑證可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線上申辦電子戶
籍謄本,請多加利用。
五、如有任何需協助或疑問,請洽本校窗口學務處課器組電話:03-8565301轉分機1206,或電
子窗口 jwu618@mail.tcu.edu.tw 許惠筑,如有相關增修項目,將隨時公告以昭公信。
*弱勢助學計畫中之「低收入戶免住宿費」仍需依學校規定執行服務時數
學務處課器組 敬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