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教師專業組  公告日期  2017/2/21
 主  旨  ▲教學評鑑-教師參加教學專業成長研習活動認列申請公告
 內  容 
教資中心教師專業組提供『教學專業成長研習活動認列申請表』(請於附件下載最新版申請表)。

說明:
一、105學年度活動認列採計範圍為『105/08/01-106/07/31』截止申請日為『106/07/01』請於活動辦理前提早申請。

二、教學研習活動認列申請,請儘量以「學期」為整體規劃提出申請,避免單一活動個別提出申請,申請表格詳見附件。

三、104學年度開始,「教學評鑑施行細則」教學專業成長計分標準修正摘要如下:
(一)參加教資中心所舉辦之成長活動每場次核給2分;經教師專業組認列之校內成長活動每場次1分。
(二)國內外教學相關研討會或會議,每次2分。
(三)本校任教年資未滿3年之助理教授及講師,每學年須參加由教資中心各組所舉辦且經由教師專業組認列之成長活動至少4次,並應參加課室觀察。未符合者,教學評鑑之「教學專業成長」項目以零分計之。

教師發展暨教學資源中心 教師專業組 敬啟

聯絡人:陳文華 小姐 分機1112

 附  件  :  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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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7/2/21  公告迄止 :20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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