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12/23
 主  旨  【宿舍事務】109年學生宿舍寒假留宿申請作業開始(109/01/02~109/01/10中午12時截止申請及繳費)
 內  容 
一、 寒假期間有關學生宿舍重要行事曆:
1.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截止時間:109年01月13日中午12時止。
2. 寒假期間:109年01月13日至109年02月16日(開學:109/02/17)。
3. 春節期間全面關閉:109年01月22日中午12時起至109年01月30日中午12時。
4. 109年寒假留宿期間:
ヾ 第一階段:109年01月13日起至109年01月22日中午12時止。
ゝ 第二階段:109年01月30日起至109年02月14日中午12時止。
5. 留宿開放申請:109年01月02日起至109年01月10日(紙本同時中午12時截止收件)。
6. 留宿繳費期限:109年01月02日起至109年01月10日。
7.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宿舍開放住宿:109年02月14日(中午12點)。

二、 寒假留宿申請資格:
1. 住宿記點未超過60點(含)。
2. 非勒令退宿者。
3. 符合「慈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辦法」中規定之八項申請資格且經相關單位證明者。
4. 社團活動及校隊/系隊等團體申請留宿者,請團體負責人提出活動核備表、計畫書及留宿名單等相關文件至學務處課器組證明後完成後續等程序。

三、 申請流程:
1. 登錄校務行政系統填寫寒假住宿申請(個人申請及團體申請留宿者皆須網路申請)
2. 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表單(證明書暨家長同意書一份)
3. 經單位證明簽章後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
4. 通過後至出納組進行繳費→生輔組核發床位

四、 其它:
1. 凡未符合者將予以駁回,並於期限出示證明至證明單位,避免延誤作業時程。
2. 凡逾時辦理留宿作業申請或繳納住宿費者,視為逾時完成作業,將取消原申請作業不再受理。若仍有住宿需求者,須提出專案申請並依宿舍規定予以記10點後,方能受理申請作業。
3. 凡未經申請通過或完成繳費者,私自留宿者屬違規行為,除應補繳住宿費外,另依宿舍規定記點20點。若發現逃避點名者或未依規定繳納住宿費者,將專案進行簽核處分。

五、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至學務處生輔組詢問,電話:03-856-5301轉1228。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附  件  :  行事曆 ▼  |  申請流程 ▼  |  團體申請單 ▼  |  個人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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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2/23  公告迄止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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