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日期  2019/11/5
 主  旨  轉知-教育部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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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一)字第1080149303號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
   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8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08486311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08)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月18日至22日受理第15任總統
   、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09年1月11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
   。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
   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公務員
   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
   支持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
   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
   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
   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附  件  :  銓敘部書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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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1/5  公告迄止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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