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11/4
 主  旨  【徵件資訊】第22屆臺北文學獎
 內  容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劃執行:文訊雜誌社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108年11月1日起開始收件,至108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第22屆臺北文學獎」專屬活動官網(http://literature.award.taipei/22th/)或文化局官網(http://www.culture.gov.taipei/)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B2 第22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與「文類」。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一)競賽類
1.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作品體例:
(1)小說:以8,000至12,000字為原則。
(2)散文:以2,500至4.000字為原則。
(3)現代詩:30行以內。
(4)古典詩:須創作組詩(4首為一組)。限絕句或律詩組詩。
(5)舞臺劇本:含現代及傳統戲劇之原創劇本,惟不含兒童戲劇劇本;演出長度估計不少於60分鐘。
3.徵文主題:
(1)小說、散文、現代詩、古典詩:以「臺北經驗」為主題。
(2)舞臺劇本:主題不限,惟以「臺北經驗」為佳。
4.獎勵名額:各取首獎一名、評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
5.獎勵方式:
(1)獎金:
①小說:
■ 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
■ 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
■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
②散文:
■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③現代詩:
■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④古典詩:
■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 評審獎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3萬元,獎座一座。
⑤舞臺劇本:
首獎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並得於得獎名單公布後3個月內尋求製作團隊提出演出計畫提供審查,審查通過者,發給合作之製作團隊「演出製作獎金」。演出計畫及獎金相關規定詳參本辦法五(一)、5、(2)。
■ 評審獎頒發獎金7萬元,獎座一座。
■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4萬元,獎座一座。
詳情及簡章下載請至活動官網查詢(http://literature.
award.taipei/22th/)。

 附  件  :  徵文資訊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9/11/4  公告迄止 :2019/12/4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