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10/29
 主  旨  【競賽資訊】108年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
 內  容 
一、目的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中略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及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五、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1組為限。
六、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2,500字至4,500字。

(三)短篇小說:5,000字至1萬3,000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七、獎勵方法:「閩南語及福州語」與「客家語」兩組各文類錄取前3名各1名,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金額度如下:

(一)現代詩:

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二)散文:

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三)短篇小說:

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

第2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第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www.chinacom.tw/nativelanguage/108%e5%b9%b4%e5%ba%a6%e9%96%a9%e5%ae%a2%e8%aa%9e%e6%96%87%e5%ad%b8%e7%8d%8e%e5%be%b5%e6%96%87%e8%be%a6%e6%b3%95/
 公告起始 :2019/10/29  公告迄止 :2019/11/29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