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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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二、為協助領有本署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者累積其專業能力點數,以利其展延證書期限及換發更高等級指導員證,依前述辦法舉辦旨揭研習會,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證書,並取得專業能力點數每小時0.5點。
三、惠請踴躍報名。
四、本研習訂於108年11月9日、10日及17日分別假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舉行,每區錄取人數為40名。並採網路報名方式,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六、請於108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http://www.fitness.org.tw,進行網路報名。
七、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小姐、蔡宇晴小姐,電話:(02)7734-6876、(02)7734-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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