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日期  2019/10/8
 主  旨  教學單位申請設置學分學程/微學程事項
 內  容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程設置及修讀辦法辦理。
二、各教學單位得依教學特色及發展設置學分學程或微學程。學程設置應以跨院、系、所課程為
  目標,結合現有之課程為原則,提供學生跨領域修課與適性發展。
三、申請設置學程時應檢附相關資料:
  1.申請計畫書
  2.修習辦法
  3.課程規劃表
  4.執行小組會議紀錄
  5.新舊科目檢核情形
四、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08年10月25日止,送教務處課務組收。
五、詳細請參閱下方網址連結。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law-mgt.tcu.edu.tw/Home/DisplayLawFile?fileName=%E5%AD%B8%E7%A8%8B%E8%A8%AD%E7%BD%AE%E5%8F%8A%E4%BF%AE%E8%AE%80%E8%BE%A6%E6%B3%95-1071207_20190226034819.pdf&fileType=1
 公告起始 :2019/10/8  公告迄止 :2019/10/25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