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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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訓練 【內容】:近年來各級勞檢及環保主管機關對於校園實驗場所規定與查核愈趨嚴苛,除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外,不少學校實驗室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主管或管理人員,未具備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證書而受罰(NT$3~15萬);本校為協助實驗室盡速符合規定,特於108學年編列預算,委請教育訓練機構至本校授課,教職同仁可免到外縣市受訓,全額補助實驗室正職教師或職員受訓取得資格(35人),實驗室限派乙名,名額有限請盡速報名。
說明: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14、21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0、37條規定辦理(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時,應指定現場主管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故使用到特定化學物質(如附件)之場所負責教師或管理人都得參加18小時訓練,並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書。
二、經查本校實驗室使用或儲存特定化學物質之實驗室共69間(如附件)
三、收費方式:完成報名之前35人免費,超過35人,每增加一人加收1000元。(若報名 人數未達35人,開放未來將使用或儲存特定化學物質之實驗室教職同仁參訓)
四、上課及測驗時間:109年2月10~12日(三天) 註:電腦結訓測驗日期俟勞動部核准後再行公佈(預計結訓後兩週辦理,確實日期108年12月底公佈)
五、上課地點:慈大校本部(確實上課空間另行告知)
【報名起始日期】:2019/10/3 【報名迄止日期】:2019/10/31 【參加對象】:慈大教師 慈大職員 【主辦單位】:環安中心 【協辦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連絡人】:林郁菁 【連絡電話】:1552 【連絡eMail】:yuhjing@mail.tcu.edu.tw 【費用說明】:完成報名之前35人免費,超過35人,每增加一人加收1000元
詳細內容及線上報名請登入校務行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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