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日期  2019/10/1
 主  旨  衛生福利部--「109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108.10.16前)
 內  容 
申請對象:
一、教學醫院、大學院校、公立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以中央主管機關
  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
二、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依法設立、登記之全國性社團
  法人、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

補助範圍:
  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
  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
  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機構、法人或團體,得予全部或部分之補助;每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
  每年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百萬元。

請意者於108年10月16日前,依所附公開甄選作業須知,將計畫書函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聯絡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徐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5號7樓;電話:04-22172415;電子信箱:ching@hpa.gov.tw)

 附  件  :  教育部函 ▼  |  衛生福利部函 ▼  |  甄選作業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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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10/1  公告迄止 :2019/10/16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