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9/18
 主  旨  【獎學金資訊】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內  容 
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
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二)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 分以上。
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 70 分以上。
(三)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 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
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
請表勾選原因。

公費(軍費)學生、在職專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如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10/3前繳交至生輔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  獎學金申請條件 ▼  |  申請書 ▼  |  Q&A ▼ 
 相關連結  :
 公告起始 :2019/9/18  公告迄止 :2019/10/4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