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9/18
主 旨
【獎學金資訊】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內 容
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
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二)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 分以上。
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 70 分以上。
(三)107 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 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
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
請表勾選原因。
公費(軍費)學生、在職專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如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如欲申請請詳閱附件說明
並備齊報名資料於10/3前繳交至生輔組以便後續申請程序
逾期恕不收件,感謝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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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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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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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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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起始
:2019/9/18
公告迄止
:2019/10/4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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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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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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