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日期  2019/9/4
 主  旨  請加強宣導教師參用「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如說明。
 內  容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09月02日台教高(一)字第1080127470號書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
年08月29日智著字第10816009910號函辦理。
二、教師在學校授課時,因教學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文章,或利用他人的文章、圖片或
出版社提供之教材來製作教學教材,將涉及「重製」、「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公
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
皆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
三、針對學校教師為授課而「重製」的情形,著作權法特別在第46條訂定合理使用的規定,
明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
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四、又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為授課目的而利用他人的著作,並不包括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
開演出等利用行為,個案上的利用僅能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的4款合理使用規定進行
判斷,然而網際網路無遠弗屆,上述「公開傳輸」行為對於著作財產權人之權益影響甚
大,得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實為有限。
五、旨揭宣導資料取得路徑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 gov.tw/)首頁/
著作權/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歡迎本校教師下載參考利用。
學生事務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附  件  : 無附件
 相關連結  : http://www.tipo. gov.tw/
 公告起始 :2019/9/4  公告迄止 :2019/10/3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