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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您好:
依據私校退撫儲金管理委員會及本校退撫辦法相關規定:
一、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1、年滿六十歲。
2、任職滿二十五年。
二、年滿六十五歲(民國44年2月1日前出生),私立學校應主動辦理其屆齡退休(專任教師延長服務
長除外)。
辦理109年2月1日退休之教職員工,即日起請檢齊證件(空白表件請另洽人事室提供)送人事室初核
後,於108年10月31日前轉送私校退撫會複核。
相關法規內容請參閱
(1)私校退撫會網址:http://www1.t-service.org.tw/bin/home.php。
(2)本校人事室:http://www.personnel.tcu.edu.tw/detail.php?recordID=3。
備 註:
一、辦理退休人員敬請另依校內行政程序簽案報備。
二、人事室收件作業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止。
人事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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