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及場地器材組  公告日期  2019/7/22
 主  旨  【獎學金資訊】108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內  容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
大專院校,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
校及縣內國民中學之優秀清寒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08年9月9日起至108年9月20日止
受理申請,經由貴校初審合格後,應於108年9月27日前造
冊並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彰
化縣政府教育處學特科徐小姐收(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
路二段416號,信封外請加註「申請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獎
學金」)。
三、申請方式:
(一)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
寫。
(二)請將附檔-造冊格式填寫後傳送至徐小姐 Email信箱:
ho0525520@email.chcg.gov.tw,電話:04-7531864。
四、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
還。
五、本案請確實轉知貴校導師、學生家長,以達本案助學之目
的。
六、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至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
址:http://www.kenda.org.tw)或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
曾秀卿,電話:04-8345171分機109。

 附  件  : 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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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 :2019/7/22  公告迄止 :20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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